释义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规定,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出处:环境科学卷 • 环 境 法 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