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目标 行政组织在预定的时间、空间内所要取得的成果。是行政管理最基本的要素,决定着行政组织的结构、规模、方向和性质。其特点:(1)一致性。行政组织对行政目标的认识和实施是协调一致的。(2)社会性。确定行政目标要考虑到全社会的利益,力求取得全社会的认同,并受法律约束。(3)层级性。行政目标设总目标、子目标、二级子目标,从总到分,从上到下组成一个多层级的目标体系。(4)从属性。多层次、多样化的行政目标并不是各自独立、相互并列的,局部的、低层次的、近期的行政目标要从属于整体的、高层次的、长期的行政目标。(5)明确性。行政目标的选择和表达要明确。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行政学 • 一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