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因素 能引起或促进恶性肿瘤(癌)发生的因素。可分三类:(1)物理性致癌因素。主要是各种辐射能,如对皮肤和全身进行长期X线照射可引起皮肤癌和白血病。(2)化学性致癌因素。包括许多有机化合物和激素,特别是属于多环碳氢属和偶氮属的有机化合物,如用煤焦油长期涂抹兔耳可造成皮肤癌,长期注射雌激素可致小鼠诱发乳腺癌。(3)生物性致癌因素。最重要的是病毒,如鸡、小鼠肉瘤以及某些白血病和淋巴瘤等,现认为是由病毒引起的;而人类鼻咽癌、肝细胞癌和T细胞白血病与病毒密切有关。出处:医药科学卷 • 现代医学 • 基础医学 • 病 理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