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干预(
early intervention)
对学龄前有障碍或存在潜在障碍危险的儿童提供系统的教育、保健等康复措施,以减轻或降低障碍(或可能发生障碍)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活动。出处:教育卷 • 教育原理 • 各级各类教育 • 特殊教育
早期干预(
early intervention)
美国自20 世纪60 年代以来,为改善经济、文化条件不利家庭儿童的受教育条件所采取的补偿教育。由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建立不同形式的托幼机构或服务部门,向这些儿童提供教育、保健、医疗、营养、心理咨询、社会性服务及家长育儿指导等综合性服务。包括:为3 岁以下儿童设计的“父母-子女中心”;为3~5 岁儿童服务的“提前开始计划”;为6岁以上儿童服务的“追随到底计划”以及以提高父母家庭教育质量为中心的“家庭计划”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美国学前儿童教育机构只为中等以上阶层的子女服务的状况。出处:教育卷 • 教育原理 • 各级各类教育 • 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