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离运动(
secessio)
古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同贵族斗争的一种形式。众多的平民(plebs)处于无权地位,贵族(patricii)则掌握国家的政治、经济权力。平民要纳税和服役,备受贵族的压迫和剥削。据说,平民以脱离罗马公社而集体迁往郊区或外地另建自己的公社为手段,迫使贵族作出让步,其中包括平民保民官的设立。有记载的撤离共有五次(前494、前449、前445、前342、前287年),每次都有其具体的原因。前287年平民为反对贵族的债务奴役和争取权利,而集体撤至台伯河对岸的雅尼库伦山丘(Janiculum),经平民独裁官霍登修斯(Q. Hertensius)出面调停,平民才同意回到罗马;同时通过一项有利于平民的立法(即《霍登修斯法》),规定:特里布大会中平民作出的决议,不必经元老院的认可,便可对全体公民(包括贵族)生效。罗马早期平民对贵族的斗争至此告一段落。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古代史 • 古代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