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契约 组织和员工之间建立在承诺基础上的相互义务的主观感知。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管理心理学家沙因(Edgar Henry Schein,1928— )提出。认为组织的成长与员工的期望虽没有载于一纸契约,但组织与员工依然能找到决策的各自“焦点”,如同一纸契约。可见组织希望通过事业的发展来满足员工的期望,而员工也因此为组织的发展作出贡献。这种心理契约能够将组织和员工的行为如同契约一样加以规范和约束,成为一种无形契约。具有主观性、内隐性、双向性和动态性等特点。其主体是员工在组织中的心理状态,而用于衡量员工心理状态的是工作满意度、工作参与和组织承诺,重点是工作满意度。目的在于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进而实现员工对组织的强烈归属感和对工作的高度投入。出处:经济卷 • 企业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员招聘与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