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祇 儒教的地神。《周礼·大司乐》:“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祇皆出,可得而礼矣。”汉武帝时,以后土为地祇。王莽、刘歆等认为,后土既是中央黄帝,又是地祇,称之为“皇地后祇”。并且认为王者父事天,母事地,行天地合祭。后世一般以后土为社神,专设地祇。三国魏时,称地祇为皇皇后地,以舜妃或魏武帝曹操正妃配。两晋南北朝,祭地祇皆以某位皇后配享。北周改变以皇后配地祇之礼,改以神农配地。隋唐沿袭北周制度,以男性先皇帝配地祇。宋代儒者对地祇祭祀争议颇多。整个宋代,多实行天地合祭。朱熹认为北郊祭地不合礼仪,说祭社神就是祭地。明代开始,行天地分祭。祭天时日月星辰配享,祭地时五岳四渎等地上诸神配享。出处:宗教卷 • 古代宗教 • 古代中国宗教 • 儒 教 • 神 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