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公约 联合国有关国际人权保护的3个公约的总称。3个公约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A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B公约)和《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B公约议定书)。1966年12月16日在第二十一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上述3个公约。A公约于1976年1月3日生效,B公约及议定书于1976年3月23日生效。公约涉及工作条件、社会保障、家庭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选举以及居于少数地位的人的权利等,并决定设立人权委员会,审议缔约国根据协定采取的相关措施,并对自称该公约规定的权利受侵害事件进行审议,但仅限于缔约国。3个公约将《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权利,以法律形式固定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各缔约国承担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对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产生了广泛影响。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国际政治 • 国际关系重要文献